ST倍通:东莞证券关于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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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21
东莞证券
关于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未及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是
2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3 信息披露 未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否
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同时,根据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公司被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公 司应在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直至被终止挂牌。公司未能依照上述规定,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风险提示公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未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被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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