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2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2172 证券简称:ST 倍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变更公告(增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停牌事项变更情形为□停牌事项发生变化 √增加停牌事项□减少停牌事项
一、变更前停牌事项概述
(一)当前停牌事项类别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存在强制停牌事项,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
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停牌。
(二)当前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已触发《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公告编号:2022-024
规定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二、停牌事项变更情况
(一)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
增加的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增加的停牌事项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员法院于2022 年8 月3日出具的《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鑫润滔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倍通 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次停牌事项变更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本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备查文件目录
2022 年 8 月 3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2)粤 03 破申 561
号《民事裁定书》。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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