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41
证券代码:832172 证券简称:ST 倍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深圳市倍通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90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通检测),住所地: 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 445 号超美工业园一层。
赵兴茂,男,1979 年 12 月出生,时任倍通检测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41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赵兴茂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
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赵兴茂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关于给予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情况,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
报告及相关公告。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
公告编号:2021-041
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90 号)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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