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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19:29:39 股吧网页版
志晟信息: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5-084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0:《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
属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力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与非公司制企业,具体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持股比例虽未达到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
该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
效地做好对子公司管理、指导、监督、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与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其他法律文件对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下同)
和监事会(如有)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其召开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提名及选举董监事、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公司委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应严格履行保护股东利益的职
责。

第九条 子公司做出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下同)、股东会决议(或
股东决定,下同)后,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或参会的股东代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如子公司做出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可能涉及本公司重大利益或存在反对票、弃权票的,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或参会的股东代表应立即向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

第十条 子公司董事会应当通过行使职权确保子公司运营管理以及制定的管
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细则等不违背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第三章 子公司的管理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
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加
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通过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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