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
26;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5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81 人;
6、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7、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4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48,840.1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2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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