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8
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第三章 股 份 ...... -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7 -
第一节 股 东......- 7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11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22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4 -
第一节 董事......- 24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1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4 -
第一节 监事......- 34 -
第二节 监事会......- 35 -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7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39 -
第一节 通知......- 39 -
第二节 公告......- 40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40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40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 42 -
第十二章 附则 ...... - 43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宜兴市燎原化工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燎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水母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7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忧近图远、追求卓越、诚信服务、
客户至上、质量为本、永不止境。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焦化脱硫脱氰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服
务;新型功能性材料的技术研究;硫氰酸钙的制造;复配型木材防腐剂、
复配型渔网防藻剂、新型复配型混凝土防冻剂的制造;化工产品及原料
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硫氰酸钠、硫氰酸钾、硫氰酸亚铜、硫氰
酸铵的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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