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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0 20:07:14 股吧网页版
雷特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特科技”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等。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程序,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董事会成员均在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经验,勤勉尽责。

本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管理层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带领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建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制度,明确了其职责权限,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经营目标,职能和监管要求,合理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严格划分部职能部门的职责,对不相容岗位实施分离,以防止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发生。

2、环境

企业环境控制是指企业为保护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环境质量、确保生产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和技术措施。公司对环境的控制表现为减少企业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3、发展战略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面临的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适时合理修订。

4、社会责任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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