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
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8,373,509.0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391,919.4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9,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000,0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81,90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07.09%,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对投资者合
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独立董事认为:该权益
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股东回报,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与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的政策引导。
公司 3 位独立董事均同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的决策和论证 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监事和投资者的意见,但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当前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 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④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4、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