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442A005619号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雷特
科技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编制 2024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雷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雷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4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雷特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雷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雷特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11号文《关于同意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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