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4-17
证券代码:832091 证券简称:清科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5年5月2日9:00
结束时间:2015年5月2日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黄湘琼 秦庆华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海淀科技大厦三层325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只接受现场办理,不受理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3层325室会议室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兵
联系电话:010-56270508
传真:010-68915169
电子邮箱:chenbing@wecity.co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3层325室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二)《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北京清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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