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原料采购、仓储物料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运作、子公司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
完善。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为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7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苏州和记荣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禾润昌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和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宿迁禾润昌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禾润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陕西新禾润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宿迁禾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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