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兼顾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37,238,749.8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38,245,249.2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50,668,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66,8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共计 44,124,20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56%,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将该权益分派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的权益分派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
2、若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分配;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当年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若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总资产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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