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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7:23:28 股吧网页版
禾昌聚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昌聚合”“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832089

注册资本 15,066.8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 9 号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民生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赵茜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东明

联系人 虞阡

联系电话 0512-6593172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本次证券挂牌时间 2021 年 11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天风证券作为禾昌聚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要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组织协调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的问询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推荐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包括:

1、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的其他文件;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有效、透明的公司治理机制。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3、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持续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相关人员信守承诺并关注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持续关注相关制度与机制的执行情况。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有关的关联交易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

7、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发表意见。

8、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9、完成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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