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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9:36:55 股吧网页版
深川股份: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084 证券简称:深川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
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保障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
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 股东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
构。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一)审批本章程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九条 达到或超过下列标准的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委托理财、提
供财务资助、赠与资产等交易事项,属于重大交易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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