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2084 证券简称:深川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
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山东深川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股东会、董事会的筹备、信息
披露以及董事会的其它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除股东会批准权限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八)决定公司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如总经理与该关
联交易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关联交易在董事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股东会权限以外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董事会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但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董事的知情权,要保证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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