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2075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同时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职责等内容;
三、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部分条款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者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上述第一类及第三类未影响实质内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第二类新增章节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其它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删除所有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 -
删除“第七章 监事会” -
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的“审计委员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由四川东方水利水电工程有
为发起设立 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为发起设立。在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775802623M。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方水利智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
英 文 全 称 : Dongfang Water 份有限公司。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英 文 名 称 : Dongfang Water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第八条 董事长陈启春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公司董事会另
行作出决议外,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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