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证券代码:832075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
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
公告编号:2025-017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无异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邱建、黄茜
2025 年 8 月 15 日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