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证券代码:832075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上
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半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编号:2023-063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无异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议
案,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等,同时对比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是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议案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了股东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邱建、黄茜
2023 年 8 月 29 日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的《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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