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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8:51:33 股吧网页版
鸿辉光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2025-03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副总经理人数更好的协助总经理开展管理工作,董事会任命俞月琴女士和聂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该行为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必要工作。

公告编号:2025-031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前述议案。
独立董事签署:

朱荣华 高华声 陈 岗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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