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4
公告编号:2024-103
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本次董事会聘任朱坤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赵继鸿、沈江波、欧阳求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义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103
2.经查阅朱坤、赵继鸿、沈江波、欧阳求新、王义俊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前述议案。
独立董事签署:
朱荣华 高华声 陈 岗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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