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2059 证券简称:欧密格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促进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避免盲目投资,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佳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三条 投资是公司运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资金,投入新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的行为,包括:
(一)即投入新项目或扩大原有经营规模
(二)以股权收购方式,收购其他企业;
(三)以资产收购方式,收购其他企业;
(四)对外委托经营或理财;
(五)购买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信托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第四条 股东会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决定公司所有的投资事项。
公司设立的财务部门是负责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和监督;负责分公司及控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管。
第三章 投资审批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制及公司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除公司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2、公司发生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三)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四)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五)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
(六)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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