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10 17:07:18 股吧网页版
【2020】第046号关于对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0


关于对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的半年报问询函

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046 号
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紫罗兰)董事会、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

我部在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16,633.3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3.66%,你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为团膳校餐有很多内地专业团队进驻新疆市场,加之新冠疫情的影响,对你公司的业务冲击大。

请你公司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对你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期后合同签订情况等,评估未来经营业绩是否有持续下滑的风险,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2,172.993.47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19,662.11 元,账面价值 11,953,331.36 元。附注显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全部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
的账龄为 2 年或 3 年以内,其中应收美团外卖 1,903,339.50 元,占
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15.92%,账龄 3 年以内。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8,590,800.09 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64,292.98 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6,316,633.33 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34,523.36 元。
请你公司:

(1)核实应收账款账龄列示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更正;并结合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账龄较长的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预计能否收回;详细说明对美团外卖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相关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应收账款增加额大于营业收入发生额的原因,并结合往来款项变动情况、税项影响等,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应收款项变动情况是否勾稽。

3、关于预付款项

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15,992,008.75 元,较期初增长 76.67%。
附注显示预付款项账龄均在 1 年以内,预付账款金额前五名的账龄为1 年以内或 2 年以内,其中预付新疆九晟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122,988.40 元,预付沙依巴克区新北园春市场云祥调料批发商行2,708,408.00 元,预付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曦晨山野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503,106.44 元。

请你公司:

(1)核实预付款项账龄列示是否有误,如有误,请更正;

(2)解释本期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与你公司的经营规模相匹配;

(3)详细说明向上述单位采购的具体内容及金额、提前支付采购款项的原因及必要性、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上述单位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并说明期后预付款项的结转情况。

4、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15,415,727.61 元,期初为24,569,611.71 元,其中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合计 660,000.00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 4.28%。2019 年末应收新疆青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鹤实业)款项 20,821,422.15 元,青鹤实业系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控制的企业,你公司在对 2019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上述款项中 8,108,100 元为经营借款且收取了利息,将于 2020 年按期收回。

请你公司:

(1)核实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列示是否准确,如有误,请更正;

(2)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

(3)说明对青鹤实业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及形成原因,截至目前是否已收回本金及利息,若未按期收回本息,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5、关于重大诉讼

根据主办券商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你公司涉及诉讼事项,你公司及其他被诉主体需向乌鲁木齐市天信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

付 10,050,780 元(占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7%)。你公
司在 2019 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该诉讼因实际控制人李军借款纠纷形成,与你公司无实质关系。

请你公司:

(1)说明是否为实际控制人李军或其他关联方借款提供了担保,相关担保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2)说明认定该笔借款与你公司无实质关系的具体依据,你公司是否涉及相关诉讼,对相关款项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偿还义务;

(3)说明你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履行了偿还义务,你公司是否有因诉讼导致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