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832047 证券简称:联洋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发展大道 18 号云融中心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蔡正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6-003)。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蔡正杰、汪亿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蔡正杰、汪亿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结合相关员工的职务职级、工作业绩、过往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管理层拟定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08)。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蔡正杰、汪亿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足信心和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持核心岗位人员的稳定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优化股权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资本回报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蔡正杰、汪亿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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