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2047 证券简称:联洋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浙江
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进一步完
公告编号:2026-010
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健全公司长期、有效 的治理机制,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财富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2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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