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2047 证券简称:联洋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发展大道 18 号云融中心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蔡正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58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过慎重考虑,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关系。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协议生效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拟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变更持续督
公告编号:2025-058
导主办券商,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顺利展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①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变更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②授权董事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报备材料;③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与变更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变更主办券商后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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