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17:12:51 股吧网页版
神木药业: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2040 证券简称:神木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库车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与被告库车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库车市人民法院
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立案。本案审理过程中,本公司向库车市人民法院提出撤诉
申请。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出具的
《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起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保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24

姓名或名称:库车市人民医院

主要负责人:陈志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 7 月 15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库车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及异地重建
前期项目合同》,该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了约定,对延期付款约定为按照五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合同签订后,原告展开工作,委托相关方面进行了勘查、设计、评估等,因此产生各项费用为 438.54 万元,后因该项目被叫停,导致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针对上述已经产生的费用被告方也据实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请示申报,但款项至今未能支付,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故依法向库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 4385400 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理由:2017 年 7 月 15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库车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
及异地重建前期项目合同》,该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作出了约定,对延期付款约定为按照五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合同签订后,原告展开工作,委托相关方面进行了勘查、设计、评估等,因此产生各项费用为 438.54 万元,后因该项目被叫停,导致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针对上述已经产生的费用被告方也据实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请示申报,但款项至今未能支付,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故而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公司向库车市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新2923 民初 3166 号之一,库车市人民法院准许公司撤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24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后续根据案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裁定书》(2025)新 2923 民初 3166 号之一

新疆神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