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832028 证券简称:汇元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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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联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担保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
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必须经其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专项管理,公司法务部负责对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五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下列对外担保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连)方提供的担保;
(七)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证券监管规则或者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其他
担保。
公司违反本章程中股东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负责审批。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 30 个工作日向财务负责人及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三)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五)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说明;
(六)反担保方案;
(七)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第十条 被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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