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万元。2024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0 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中兴华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进行沟通,了解会计师补充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中发现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对审计结论影响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 年财务决算、2025 年财务预算、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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