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2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4.2 条第(六)项,若“首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等法规及准则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4.2 条第(六)项,“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应当立即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2 条之 “(六)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情形,公司按照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之“(六)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影响,相关信息均以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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