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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7:51:19 股吧网页版
珈诚生物: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2022 证券简称:珈诚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为了维护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组成人数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
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三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全国 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时;

(六)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
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并可以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 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 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
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 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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