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2022 证券简称:珈诚生物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90
万元。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30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290 万股,
每股 1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每股 1 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43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729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公告编号:2025-02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公司股份。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珈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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