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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20:52: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给予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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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5〕 241 号
关于给予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轻材) ,
注册地址: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金天南
路。
蒋兆汝, 湘投轻材董事长。
刘春轩, 湘投轻材董事、 时任总经理。
刘石亮, 湘投轻材时任副总经理。
经查明, 湘投轻材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 -
一、 财务错报
2025年4月 17日, 湘投轻材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对相关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和追溯调整。 其中, 2022
年年度报告调减净利润 15,474,766.92 元, 影响比例为 240.95%;
调减期末净资产 15,474,766.92 元, 影响比例为 50.16%。 2023
年年度报告调减净利润 23,874,546.69 元, 影响比例为 2,115.07%;
调减期末净资产 39,349,313.60 元, 影响比例为 22.81%。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调减净利润 1,890,017.64 元, 影响比例为 13.32%;
调减期末净资产 41,239,331.25 元, 影响比例为 26.05%。
二、 虚增收入、 利润
湘投轻材 2023 年度伪造销售轨交制动盘的货运单、 销售出
库单和装箱单等单据, 虚构轨交制动盘销售交易, 导致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 1,084.51 万元、 利润总额 272.24 万元。
湘投轻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1 年 11 月 12 日修订,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 ) 第三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蒋兆汝作为挂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未能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
准确、 完整, 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信息披露
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董事、 时任总经理刘春轩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 3 -
审计工作, 作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未能保证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 准确、 完整, 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
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
务错报、 虚增收入和利润负有责任。
时任副总经理刘石亮伪造相关单据, 虚构轨交制动盘销售
交易, 导致上述虚增收入和利润事项, 未能保证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真实、 准确、 完整, 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
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虚
增收入和利润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 第 6.2 条、 第 6.3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我司作
出如下决定:
给予湘投轻材、 蒋兆汝、 刘春轩、 刘石亮公开谴责的纪律
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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