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1988 证券简称:碳捕集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碳捕集(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碳捕集(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碳捕集(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不设职工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
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的印章。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列席会议并作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一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不需要董事会另行授权。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及提案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定期会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议须由 1/2 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
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十七条 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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