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8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10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10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9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21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3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6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6
第二节 董事会......3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5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38
第一节 监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4
第一节 通知......44
第二节 公告......45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7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49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 50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51
第十四章附则...... 51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依法由辽宁维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锦州市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210700725681843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iaoning Wis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锦州市古塔区汉口街中融国际 1-15、1-16、1-17 号,
邮政编码为 121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1.952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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