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114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法律障碍。
2、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冯跃军与吉红霞夫妇为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优奇朵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甫和君雯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冯跃军与吉红霞夫妇合计持有上海甫和君雯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且冯跃军担任其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饶钢、朱伏生、钱国良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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