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109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元测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元测信息”)的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关于元测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各方约定由公司以 2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元测信息新增的 12.5 万元注册资本。前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元测信息 0.9009%股权。上述交易已交割完毕。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前次投资涉及标的资产与微宇天导均从事测试仪器相关业务,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交易外,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