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18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共 4,110,090 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 3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陈向民先生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激励对象中有 15 名人员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注销上述 1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94,160 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合同到期前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权益不作处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权益可保留相应的行使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权益不得再行使,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因未达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拟对上述未达行权条件合计 3,815,93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
首次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80 亿元,且公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 司 2024 年年度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
低于 40 项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40 亿元,且公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 司 2025 年年度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
低于 45 项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内部管理和业务拓展,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指引 3 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
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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