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1960 证券简称:ST 佳音在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收到主办券商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出具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 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与大同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于每年 1 月 10 日前向大同证券支付当年度持续督导费用。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四年未按照协议约定向大同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如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
用,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大同证券已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9 日、2024 年 8 月 19 日和 2024
公告编号:2025-001
年 8 月 19 日向公司发送了催告函,要求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督导费,并提示了相关风险,截止本通知出具日,公司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
鉴于此,大同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若公司对大同证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公司与大同证劵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三、 尚未支付的原因
因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法支付。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大同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大同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大同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01
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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