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831952 证券简称:华图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华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独立第三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北京顺义空港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顺义埃安”)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顺义埃安股权。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39,445,219.01 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期末净资产为 233,968,996.03 元。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顺义埃安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6,190,499.73 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53%;经审计的资产净额为-717,105.20 元,绝对值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31%。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转让子公司北京顺义空港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7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贾波
住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农机鉴定站楼 2 单元 5 号
关联关系:顺义埃安现任董事兼总经理
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
贾波先生作为公司另一子公司北京朝阳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朝阳埃安部分未履行偿还原告北京通利达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款项(非直接责任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贾波先生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顺义空港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府前一街 13 号 4 幢 4 层 401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法定代表人:贾波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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