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31945 证券简称:安泽电工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和集合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8,000,000 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13.79%-17.24%,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
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开始,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8.92%,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或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9,892,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556%,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98.92%,最高
成交价为 1.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881,466.2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83.70%。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截止 2025 年 4 月 11 日回购期限满 4 个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本次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892,242股,与拟回购数量上限10,000,000股少回购了107,758股,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1.08%,属于正常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和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修
订稿)》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意见(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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