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24
股票简称:安泽电工 股票代码:831945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25 日、2024 年12 月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19)等相关公告。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做市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8,000,000股至 1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79%-17.24%,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安徽日报》上刊登了《关
于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12 月 20 日-2025 年 2 月 3 日,每个工作日 8: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 46 号
联 系 人:孔祥顺
联系电话:0563-4187581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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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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