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党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万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明龙鼎贸易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发起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 本章程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公司、党支部成员、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
街道办事处大冲工业片区新加坡工业园景明北路。
第三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
第七条 公司设立方式: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云南能投威士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5380 万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1 元。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5380 万元人民币(实缴 5380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
议。
第六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
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本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公司由云南威士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人民币 32711657.62 元)按照 1: 0.9171 的比例折成股份
公司股本 3000 万股,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每股面值 1元;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的 出资 持股 实缴的股 出 资 时 间
或名称 股本数 方式 比例 本数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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