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销售、分期收款的销售商品等业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经过公司内部谨慎研究,调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净利润、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此次调整涉及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更正。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审查,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差错予以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 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5044 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舜宇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舜宇精工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 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
定,公司对《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 年三季度报 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应收账款 292,7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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