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1888 证券简称:垦丰种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五)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2、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3、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4、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主要供货商或客户的变化,签署重大合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或交易的国家或地区出现市场动荡,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原材料价格、汇率、利率等变化等;
5、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6、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事件和交易事项。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和与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除审计委员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三)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公司保证使用者能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证券报纸、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以诚信和勤勉责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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