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1888 证券简称:垦丰种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及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九)《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事务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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