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 一 节 股 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七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QianTaiHeng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工业园二区横三路(2019标准厂房7、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帮助客户成功”为企业核心价值,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充分发挥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最安全、最可靠、最优质的产品;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光电新材料生产厂商。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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