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1879 证券简称:龙钇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由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龙南龙钇重稀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 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第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监事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参加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监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三)按时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出席会议的规定;
(四)维护和保障公司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收受贿赂,不得违规泄露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 2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
第七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第八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 董事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第十条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章 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章 监事会的议事规定和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一)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书面通知的内容包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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