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7,224.60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4,873.42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856.8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公司此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了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或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过往审计情况进行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与容诚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可以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