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度,本人朱曙夏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7 次,本人按时参加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无一缺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我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就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与表决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度内,本人发表书面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 发表
序号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事项
事姓名 意见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
销《明光浩淼安防股份公
司 2022 年度股权激励计
四 届 七 2024 年 2 月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1 次会议 2 日 的独立意见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工作报告、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独立意
见
2023 年度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
四 届 八 2024 年 4 月
2 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1 日
权益分配、董蓝高薪
酬方案、募集资金与使用
情况、非经营资金占用、
朱曙夏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同意
立意见
解除限制并回购注
四 届 九 2024 年 6 月 销部分股票的独立意见
3 次会议 11 日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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