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831854 证券简称:曼克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关规定,由台州曼克斯缝纫机有限公司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 ”)。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 司)。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公司由台州曼克斯缝纫机有限公
照。 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台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1000665163808W。
第三条 公司名称:浙江曼克斯缝纫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曼克斯缝
股份有限公司。 纫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MAX
SEWING COMPANY LIMITE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台州市椒江区洪家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
街道经中路 2289 号。 区洪家街道经中路
2289 号,邮政编码 318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0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00
元。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